关于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出处:老鼠防制       发表时间: 2024-03-06 07:35:17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市地铁集团,市建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并且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临建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是否管理到位;门窗是否设置铁栅栏影响逃生;宿舍是不是真的存在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取暖,乱拉、乱接用电设施;宿舍、办公用房等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是否有效、数量是否充足;现场动火作业是不是满足相应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等。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抄送同级消防救援机构查处。

  (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实施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不是满足规定以及论证专家履职情况;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是不是满足要求,验收的标准、程序、内容、人员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等。对存在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论证、未按专项方案施工、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形的项目,要及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请暂扣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程序是不是满足要求;一体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履职是否到位;安装、顶升、拆卸、使用过程中人员是否到岗履职;盘扣式钢管支架信息归集和质量管控是不是到位;高处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和高处作业临边防护、安全措施是不是到位;智慧化监测要求是否落实。

  (四)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是不是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指南》,有效规范参建各方安全管理行为;是否建立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持续排查整治盾构区间、高支模、深基坑和大型起重机械、支护防护等的安全风险隐患;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节点工程及穿越特殊地质条件或复杂地段的工程等,是否建立专项风险管控方案,严格按相关工作流程组织实施,实行重点管控。

  (一)强化全面排查。各在建项目由建筑设计企业牵头组织各方参建单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按照“谁排査、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原则,落实隐患整改验收、闭合管理职责,并形成工作台账记录。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格外的重视,统筹安排,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通过监督检查、随机巡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所辖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项目自查和监管部门第一轮全覆盖检查应在4月20日前全面完成。

  (二)强化隐患闭环。对排查发现的无法立即整改,可能会引起发生意外事故的安全风险隐患,应立即做好人员疏散,设置警戒标志,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用足用好经济处罚、警示约谈、信用扣分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营造高压态势,推动隐患整改闭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各相关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做督导检查,对察觉缺陷整改闭环情况做全程跟踪,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三)强化应急处置。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保证信息联络畅通,确保若发生事故险情,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要安排专人做好工作信息调度报送工作,每天16:00前完成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并于4月20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我局质量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