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好一份合同--以装修合同为例

文章出处:服务项目       发表时间: 2023-08-23 22:33:21

  笔者在处理合同纠纷和担任法律顾问的过程中,总会听到有人说,当时这份合同要是这么写,现在事情就不用这么麻烦了。在笔者看来,很多装修公司的合同确实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也有很多的当事人根本就不知道如何书写合同,或是说该如何来写一份清楚明白的合同,笔者以装修合同为例,简要的阐述如下,以供参考。

  合同是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综合来说,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①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凭借行政权力、经济实力等优势地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②合同是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合同的主体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的成立是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③合同是从法律上明确当事人之间特定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实现当事人的特定经济目的。④合同是拥有相对应法律上的约束力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之后,对当事人就具有了法律上的拘束力。

  合同与协议有啥不一样的区别呢?合同是一种比较正式化、比较严谨的契约,而协议更趋于口头化。两者都是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上的约束力在法律上是相同的,没有区别。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而已,就是书名与小明的区别,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能随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书写合同,必须知道合同必备的要素即合同的内容,即合同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各项具体意思表示,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通常合同内容应包括的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根据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三)允许施工的时间;(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六)禁止行为和需要注意的几点;(七)管理服务费用;(八)违约责任;(九)别的需要约定的事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及相关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简单的说,只要合同有甲乙双方的名称、合同约定的具体标的以及数量,这个合同就成立了。那么如何来确定合同所需要的质量、价款等其他内容呢?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同时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能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前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以下规定:①质量发展要求不明确的,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②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行情报价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规定履行。③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④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每时每刻履行,债权人也可以每时每刻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⑤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⑥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以,简单的说只要能写明以上几个维度,那么就算是一个完整的合同了。

  合同只要具备上述的几个维度,合同就是一个完整的合同了,但并不一定是一个有效的合同,在法律上并不一定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怎么样才可以使一个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呢?分为约定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还有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规定。

  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在每一份合同或协议的最后双方都会约定“双方签字后即生效”通常情况下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字后即生效的。那么已经签字后就生效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是关于捺印的问题,很多人认为只有按了手印合同才生效,其实不然,《合同法》规定的签字或捺印具有同等效力。不过律师提示,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捺印习惯甚至是一种制度,建议在签订的时候采取签字和捺印并行,这样做的好处有两个,一个可以促进当事人从心里上去履行这个协议,因为认为捺印了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另一个可以在将来发生纠纷后,除了笔迹鉴定外,还可以进行指纹鉴定以确定真实性。

  合同有有效的合同,相对应的也就有无效的合同和效力待定的合同,这里着重说下无效合同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合同无效表现为整个合同无效和部分条款无效两个方面。《合同法》第52条全面的规定了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现仅就装修合同中常见的无效情形作表述。

  1、合同的主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甲乙双方的资格问题。通常情况下,两个精神正常的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建筑装修合同中,还需要考虑的是签订合同双方的资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笔者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就经常会遇到资质不够的问题。比如一个只具有三级资质的装修公司按照规定只能承担60万以下的室内外装修,而签订的合同200万元的室外装修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案例。

  2、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常常我们会在合同中约定,乙方负责安全事故等等,这条约定的效力如何呢?分为对外、对内两个方面,对外:对于造成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这条约定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也就是说第三人可以选择的要求没有资质的乙方、甲方或者两方连带赔偿,甲乙双方应当赔偿,此时该条款是无效的;对内,如果在对外赔偿完毕后,甲乙双方还是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由谁来承担责任进行分担的,此时协议是有效的,此处只是针对该部分条文无效,并非是合同全部无效。

  3、违反建筑装饰行业的相关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无效。《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此处的保修期为强制规定,很多装修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的保修期低于此处的规定,比如约定为防水工程保修一年、两年,笔者认为是无效的。虽然按照法理的规定民事法律约定高于法定,但必须保证的是约定的条件必须高于法律的规定才是有效的,否则是无效的。此处的无效也是指该条款无效,无效的后果是指该条款约定的无效,应当按照国家的标准来执行。

  常见的合同无效的情形还有很多,简单的列举常见的几种情行:1、双方签订的合同的内容损害了公共利益,或者违背了公共利益,就是指合同的内容对他人或者公共利益是有损害的;2、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表面上通过合同的合法形式,实际上是去达成自己某种违法的目的;3、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做一个解释,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导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至始至终都不发生效力。有的人就认为,合同无效了,我的装修都装修完了,那我不等于给他白干了或者我就可以白白的得到装修不用付装修费了?不然,《合同法》有两个条文专门对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作了规定。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二条也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但有例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具体的需要根据工程的质量来分析,同时如果装修无资质导致合同无效的,业主方知道装修公司无资质的,也应当承担过错责任的。

  1、违约责任的约定。大家都知道在合同中都会约定违约事项,但是对于违约后赔偿的范围没有明确的约定,如就违约责任的表述,合同往往表述为“由擅自解除合同的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对导致合同解除的过错方的责任却没有约定,对责任约定常写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那么从诉讼的角度来讲,证据规则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作为主张一切经济损失的一方如何来证明一切经济损失是多少呢?面对这样的问题作为律师代理过程中举证是相当的困难的,也是相当头疼的。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损失都是基于直接的损失,所以根本就无法举证来证明一切经济损失是多少,法院也难于判定你主张的赔偿到底为多少。针对这样的情况律师建议直接写明违约需要承担的范围,比如按照合同标的多少比例来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可以约定因为违约而产生诉讼的应当承担律师费以及处理该项事项的误工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这样的约定在发生纠纷后,主张起来比较容易,也容易获得法院的支持。

  2、管辖的约定。首先要约定是由仲裁裁决还是法院诉讼解决,在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合同约定“如果协商不成,由昆明市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这样的约定对于仲裁的约定是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司法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仲裁的约定必须明确到具体的一个仲裁机构,同时昆明的仲裁委员会的准确名称为“昆明仲裁委员会”并非常说的“昆明市仲裁委员会“、”昆明市经济仲裁委员会“等。其次要约定的管辖的法院,如果说没有在协议中约定管辖的法院或者约定的仲裁协议无效的,那么只有向法院起诉了。根据民事诉讼的规定,管辖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也就是说一方要起诉另外一方必须到另外一方所在地去起诉,针对如果说一方在昆明、另外一方在地州甚至是省外的话,那么处理起来交通费等各方面的成本就高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就是在合同中约定由某具体的法院来管辖。针对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为了低成本的处理可能发生的纠纷,除了约定由甲乙双方住所地所在的法院处理,还可以约定由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来管辖。但是约定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合同公证与否。所谓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双方代表的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而出具的公证书。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公证的。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双方签字捺印就是有效的合同,在这点上公证与不公证的效力是一致的。

  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合同公证是国家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实行监督的法律制度。公证机关指导合同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使合同真实、合法、完整,并促使签约各方认真履行合同,预防纠纷,维护国家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的使用范围相当广泛,内容十分复杂,专业程度较强。为了确保签订合同的双方履行合同条款,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对合同内容是不是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签订合同的双方代表是否具备合法资格等进行公证,是十分必要的,如我国的劳务出口,一般都需订立严格的合同条文。公证机关对合同条款是否违反我国法律等,会进行认真审核。因此,合同公证也可以避免部分对于法律了解不清楚而书写的合同的合法性的一个审查,但是公证合同也只是证明合同成立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不能对其内容履行以及产生纠纷公证。

  在装修工程中,常常涉及到单项验收、竣工验收。单项验收通常约定在水电、防水、改门洞、消防等,应当在单项工程质量验收中,填写书面的验收单,同时约定,如果接受书面通知单后不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针对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注意保留书面的证据,不管是邮寄送达也好,现在负责人签字的书面凭证也好,必须保留。同时,对于完工验收一样的也应当如此约定。在实践中还有出现的情况是,工程验收完了,但是业主方迟迟不进行决算,送达多次决算表也不签字,导致无法催收款项。解决的方法还是一样,在合同中约定决算的时间比如在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如果不决算的视为认可的送达的决算表。此处建议通过EMS快递送达,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公证送达,为将来的诉讼准备下基础。

  5、合同份数。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对于公证或者见证,一般需要多准备几份,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律师提示,对于签订合同可以适当的多签订几份原件,约定几份的效力一致,这样能够尽可能的防止在搬办公室、工作人员疏忽或者其他的情况导致原件灭失的情况下难以主张权利,当然若公司有法律顾问的话,法律顾问处也会保存一份原件,分开保管以防止灭失后的风险。

  写好一份合同,要求我们掌握合同的格式、清楚写作的内容、了解相关的需要注意的几点和明白无效合同的几种情况。“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写好一份合同书,有好的写作能力并不足够,还要具备与合同相关的领域内的知识和背景,了解行业内的惯例,这样才可以有极强的洞察力,能找出交易的要点,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选择,同时又有能力发现交易的风险所在,找出积极有效的对策,使合同在实践中能得到很好的履行。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当我们应该涉及合同有关事项时,建议在写作前咨询专业的律师可以更大限度的规避法律风险,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