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文章出处:老鼠防制       发表时间: 2024-01-28 23:08:29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项目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保障现场环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保证服务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1、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签订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按现行规定持证上岗。

  2、服务单位应全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落实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

  3、建立和完善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每个安全生产目标必须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保证措施,确保目标实现。安全管理网络及安全工作的目标及保证措施必须报环卫管理部门备案。

  4、服务单位按甲方需求提供项目管理人员、环卫作业人员的用工合同、社保证明、保险投保证明、特种作业证书。

  5、服务单位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度”:服务开始前由项目负责人向机械化作业人员、快速保洁车作业人员、垃圾运输作业人员、保洁工人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保洁中的重点、难点部位及特殊的作业环境、危险性较大的工序要重点交底,交底后由相关作业人员在交底表上签字确认。该交底表应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统一保存,备案待查。

  6、服务单位理应当建立、健全对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养和训练和考核制度,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养和训练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7、切实做好“安全三上岗”制度,上岗前进行安全交底,上岗时班组安全员进行上岗巡回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每周会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工作。培训记录必须有被培训对象签字,记录备案等查。

  8、服务单位项目部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环境和作业情况随时组织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检查,消除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所查问题必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负责人,并以书面的形式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查。

  9、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一定提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明,具备上岗操作的技能和安全知识,方可上岗操作。特种作业实施工程人员的有效证件必须在项目开始前报环卫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对在作业中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的操作人员应立马停止其上岗操作。

  10、服务单位应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时进行演练,特别是暴雨大雪天气清扫应急预案。

  11、服务单位投入的所有车辆设备(含非机动车辆)一定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

  12、进场机具的使用必须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持证操作,禁止违规操作使用。环卫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的检查监督,对屡教屡犯人员勒令撤离现场,对服务单位警告或处罚直至勒令停工、清场,严格保障项目的安全。

  13、项目配套设施(包括环卫工棚、临时办公等设施)的搭建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并符合规划、建设文件规定要求建造,所用材料一定要满足防火、防台、防汛的有关要求。配套设施必须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设施内用电、接线应规范整齐,工棚内严禁私接电水壶、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保洁工具等耗材的使用及存放的安全,一定要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并应制定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使用制度。